Tel +852 5382 0328 info@safeharbour.hk WhatsApp English
Safe Harbour 避風港顧問 · 香港及澳門 索取報價
香港監管

關鍵基礎設施條例已生效:你的公司是否受規管

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(電腦系統)條例》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,是香港首條設有強制合規制度的網絡保安法例。

與 PCPD 的 AI 指引不同,這是一條法例。若被指定,義務屬強制性,罰則亦具實際效力。

涵蓋範圍

關鍵基礎設施界別(能源、交通、通訊、銀行、醫療等)的指定營運者,以及在供應關係中可接觸系統的供應商。

對你的意義

若你為指定營運者供貨,預期你的保安與事故處理能力會成為合約要求。若你被指定,你需要書面的保安管理計劃、事故通報能力,以及兩者的證據。

罰則

指定罪行最高罰款 500 萬港元,部分罪行另設每日最高 10 萬港元的持續罰款。

指定不會按固定時間表發出 —— 專員可隨時作出指定。如果你屬於列明界別,或為其供貨,就應視作義務即時生效,並在被問到之前記錄你的立場。

資料來源
Protection of Critical Infrastructures (Computer Systems) Ordinance (Cap. 653), Ordinance No. 4 of 2025 — legco.gov.hk
Commencement notice, Gazette, 27 June 2025 — gld.gov.hk
OCCICS penalty table — occics.gov.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