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柱二為大型跨國集團設定全球最低有效稅率。香港的制度適用於收入超過門檻的集團,而首項義務是通知,而非完整計算。首份完整補足稅報稅表接著到期:首個過渡年度的集團須於 2027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遞交,已落入範圍的集團則須於 2027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遞交。
董事會應該問的問題
- 我們是否因收入門檻而落入範圍?從哪個財政年度開始?
- 通知所依賴的集團實體資料由誰負責?
- 我們的治理與控制文件是否支持這些數字?
對你的意義
支柱二表面上是稅務事項,但它需要的證據屬於公司層面:集團架構、實體資料與受控交易。如果沒有人負責這組資料,每年申報都會變成臨急抱佛腳。
資料來源
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, BEPS 2.0 — ird.gov.hk
IRD Pillar Two Portal, phase 1 launched 19 January 2026